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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台中巿的夜店因為舞者玩火,玩出9條人命,事後追查了,負責安檢的公務員又變成箭靶了~~
 
胡志強飆下屬:去殯儀館看9條命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11/03/10 09:45" 記者張明慧、李奕昕/台中報導
 
台中夜店大火,副市長蕭家淇、經發局長朱蕙蘭、都發局長黃崇典三人請辭負責;黃崇典還因壓力太大,談起遞出辭呈經過當場飆淚。被外界指該負全責的市長胡志強說:「等調查有結果再決定!」即使下屬都已表態辭職「爭相負責」,但胡志強在昨天公安會報上仍語氣嚴厲地指責說:「發生火災讓我不得不問,我們作為夠不夠?」「檢查都符合規定,就不危險了嗎?公務員有作為,就真的有績效了、沒有責任了嗎?」
 
胡志強說,他知道近日市府陷入低氣壓,同仁認為稽查結果已符合規定,但大火燒死九條人命,他問同仁:「這樣可以告訴自己沒有責任嗎?」還要求同仁去殯儀館「看一看九條年輕性命!」還說:「嚴以責己,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式!」蕭家淇表示,大火發生當晚七點,市府緊急召開會議,三人自認有責任,同時向胡志強口頭請辭;隔天周一上班,三人立刻遞出書面辭呈。
 
黃崇典昨天上午參加公共安全督導會報,起立鞠躬向大家道歉,眼眶泛紅說:「在公務人員任內一向克盡職守,遇此事很難過,一定會負起最大責任!」記者詢問他如何負責時,他才說出「我會辭職」就飆淚痛哭。蕭家淇昨天一切如常,照常挑起重任,還逐一解說、回應所有外界對市府質疑,並批示公文。他說,任何重大公安或傷亡,市府都有直接或間接責任,即使目前調查還沒明顯違失或舞弊,但他負責督導相關業務,當然要負起監督不周之責。
 
經發局長朱蕙蘭昨未現身,公安會報也派屬下出席,她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部屬沒違法,市長也充分授權,經發局一切依法行事,但九條人命犧牲,再說任何話都成了辯解或卸責,她身為聯合稽查小組的主辦單位,當然要辭職負責。說到最後,語氣哽咽。胡志強在治安會報上「化身」記者,向一級主管提問,包括住宅區設夜店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原則怎麼辦?被斷水斷電又換名字申請,該不該過關?內政部要求隔音棉用防火建材包住,我們有建議嗎?種種問題,問得在場一級主管面色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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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夜店用泡棉 中市府去年就知
自由報 更新日期:2011/03/10 04:11
去年6月安檢 都發局曾限期改善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張菁雅/台中報導〕偵辦ALA PUB大火案的台中地檢署昨有驚人發現!早在去年六月卅日的ALA PUB安檢報告中,民間公共安全技術士就明確指出,天花板有整片易燃泡棉,建議更換耐火、耐焰材料;台中市都發局要求限期改善,業者置之不理,之後竟就此沒有下文,市府也沒有裁罰動作;而夜店員工也證稱,聯合稽查小組來檢查好多次,都沒有官員提到泡棉,所以老闆才沒處理。
 
黃崇典7日還說 聯合稽查未發現
 
諷刺的是,關於「泡棉」,都發局長黃崇典七日就明確說過聯合稽查時「並未發現」,其說法對照「檢方的新發現」,黃崇典無疑被重重打了一巴掌;而黃崇典當天還說,應請火災鑑識單位「先確定有無泡棉」,根據這份安檢報告,事實是早在去年六月就「確定」有泡棉了。
 
台中地檢署從ALA PUB火場裡搶救出一堆已濕透的文件,這幾天一一晾乾、過濾,發現一份由民間公安技術士出具給該夜店的安檢報告,檢方如獲至寶,這份安檢報告非常詳細指出,該店「天花板大片泡棉」屬易燃材質,建議更換耐火、耐焰材料,而且這份報告還有夜店老闆王銘哲的簽名,後來傳喚相關人證發現,是該店女會計陳燕青代為簽名。
 
檢方查出,ALA PUB在去年六月卅日,依消防法要求,自聘民間公共安全技術士進行安檢,並作出這份報告,報告一份給業者,另一份送交市府都發局,都發局收到後,曾發函要求限期改善,業者卻置之不理,檢方也查扣了都發局的來函及整份安檢報告,發現都發局並未積極處理,業者沒改善,都發局也沒有進一步的裁罰動作。
 
老闆不換泡棉 吹說自己後台很硬
 
檢方昨傳訊該店消防管理人、會計陳燕青,她說,公共安全技術士那次安檢報告,她有看到,也向老闆王銘哲反映安檢結果,但老闆置之不理,還吹說自己很有辦法,民代、議員都認識;陳燕青又供稱,天花板泡棉已經很久了,好多次市府聯合稽查小組來檢查,卻沒有官員提到泡棉的問題,所以老闆才沒處理,他們也以為老闆真有辦法,後來就這樣不了了之,泡棉維持原狀,繼續經營。
 
檢方還從火場搜出好幾張市府稽查小組給業者的副本,扯的是,明明泡棉就在天花板,但市府前後九次聯合稽查,有些稽查單上有稽查人員註記發現有泡棉,有些卻註記「沒看見」,非常離譜,而業者則維持一貫懶得理會的態度。
 
市府聯合稽查 沒人再提泡棉問題
 
針對隔音泡棉都發局去年就發現,都發局昨說,這是因「隔音棉不屬於室內裝修材料」,所以不列入稽查;但都發局長黃崇典七日被問到泡棉時,明白說過「 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天花板的裝修屬違法」,既屬違法,怎會不列入稽查?
 
據了解,局長黃崇典日前被問到稽查情形時,指市府三年來對ALA PUB聯合稽查九次,又說 ,該店九十七年三月六日,因避難層出入口寬度不符及前面「雨遮」違建,被罰六萬並勒令停止使用,同年五月八日執行斷水斷電,當時並沒提到泡棉有問題。
 
但檢方查扣的安檢報告,卻顯示泡棉的問題早就被提出,當時市府若積極有效處置,今天就不致釀成九條人命的慘劇;辦案人員搖頭表示,官員若因不積極作為而戕害人命,就難怪要被抨擊 「官僚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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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還在發展,我不曉得最後會查到什麼?我想說,公務人員要對得起自己良心啊~~
 
其實我在很早以前便上過類似防災防火的課程,對於這防火材料及非防火材料,早早便知道存在價差的問題,這家業者明知需要防火材料來保障自己營業的安全,卻為了節省那可觀的防火材料費,改用較便宜的不防火材料,這部分便是公共危險的問題了。裡頭受偵查的員工表示早就知道這問題,也向老板反應,老板卻表示後台很硬,認識議員民代的,後來巿府來稽查,還真的沒有人針對這防火材料提出任何缺失,這代表一件事,不是台中巿負責查驗的官員疏忽,便是這裡頭有人護航掩蓋,不管前者或後者,都是要查個水落石出的,但也都導因於台中巿負責查驗的官員的問題。
 
這裡有要胡自強下台,唉,這又是另一種民粹主義,臉皮薄的撐不住,臉皮厚的說謊也沒關係,想想一位巿長能夠或有必要盯著每一位巿府員工做好每一件事情嗎?巿府員工每個人都有可能因為自己的疏忽或道德闖禍,此時便要立即無限上綱追究到民選的巿長嗎?這些巿府員工有大部分都是國家考試擇選,可不是都是由巿長挑選派任的啊。
 
我自己在中央單位服務,偶而接觸地方政府的承辦人員,大部分都很努力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也都很客氣地與我們中央單位協調溝通,但良莠不齊能力也有差異,面對這樣因為玩火玩出人命的災難,該是針對事情的問題關鍵找出答案,從而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才是重點,在那裡窮追猛打胡自強,能解決這目前偏差的問題嗎??
 
尤其地方政府長期為了與民意代表關係維持良好,以使預算順利過關,對於這種特殊行業,難免都有因為民代關注而睜隻眼閉隻眼,如此問題由來以久,能夠挺住民代壓力的基層人員又有幾人,有人民或媒體願意為這種公正不阿的行為鼓掌嗎?我想只想被主管斥責不上道,考績績效都得賠上去吧,如今等出事了便要來全部責難基層人員,我個人是一方面感覺這群檢驗人員自然有失責,另一方面也認為何不冷靜下來把事情查清楚,那種老是視基層公務為萬惡不赦之徒,把偵查作為得知的不利消息釋放製造不可饒恕的肅殺氣氛,實在讓人覺得莫怪好人不長命,這種方式只會讓好公務人員選擇明哲保身,因循苟且而已。
 
公家機關便是公文為依據,本案既然曾經發函要求ALA餐廳改善防火缺失,何以沒有繼續追?,便是重點,把當年發函的承辦人員,科長,組室主管看蓋章順序找出人來,一個一個盤查,真相豈不清楚明白,這時候涉及人命便有業務過失殺人問題,我想如果有官商勾結或民代施壓,應該不難釐清的,檢調單位請不要再在那裡放話如獲至寶了,趕緊辦案吧,不然他們這群需要繃緊神經的一掛人等早就串供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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