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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辦公室樓下來了一群抗爭的民眾,原來是為了樂生療養院,是來要求行政法院裁定停止捷運局進行拆遷的,好像這陣子正在抗爭,上網找了一下資料,簡介如下”從日據時代到現在的樂生療養院,被列為暫定古蹟,卻又是新莊捷運線的機廠預定用地,拆遷問題爭議已久,面對學生激烈抗議,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午也做出回應,表示這是既定政策,捷運工程已經延宕兩年,不能再延宕下去。”
 
目前正在爭論是保留比例是40%,還是90%,早上聽廣播是捷運局說如果變更為90%要多花30億臺幣,我是不懂這樣的事情何以搞成這樣子,臺灣這個地方,連中正紀念堂都會是古蹟了,那難怪到處都是古蹟,曾跟一位南投古蹟的承人談過,政府對於古蹟的政策是認定後即放任不管,對於這些古蹟擁有者而言,他們是存在對祖先的緬懷而甘心死守那片家園的,也許人不應該只看利益,應該多一份關懷,只是不懂,樂生療養院有這麼嚴重嗎?
 
30億,臺灣2300萬平均一個人要出130元,算多嗎?那這個樂生療養院的紀念價值足夠花這樣的錢嗎?何以我們要負擔,一種要給我們怎麼樣的記憶?臺灣有多少更久更具意義的古厝,便在過程中沈默的消失了,這個樂生療養院的拆遷有這麼嚴重嗎?我們有沒有這種客觀的評估標準?
 
這些都是公共政策的範圍,只是老話一句,捷運工程已經延宕兩年,不能再延宕下去,那請問這兩年到底在吵什麼?怎麼都是最後關頭才在抗爭?
 
~~960327補充:今天忽然想到,如果人們說淡水線的鐵軌及車站應該要保存,以做為見證,那今天的捷運工程還做得下去嗎?當時應讓要全面地下化的哦~~管他要花多少錢,又不是我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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