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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最熱門的政治新聞(政治!!不是司法?!)大概便是馬的特案爆出檢察官偵訊證人筆錄造假的疑雲,自己沒有在第一時間寫出自己的看法,主要是想等等那位檢察官自己的說法,今天終於看到了他的聲明稿,我想先引一下兩方講法:

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偵訊錄音內容曝光,檢察官侯寬仁訊問證人台北市政府出納吳麗洳時,屢屢打斷她的陳述,並有「自問自答」之嫌,筆錄和吳麗洳的實際陳述落差很大。馬陣營認為,侯寬仁有誘導訊問之嫌,而且斷章取義或扭曲證人吳麗洳的真意,「得到他想要的答案」。馬陣營說,這種做法令人不可思議。吳麗洳是在今年一月廿五日接受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的偵訊,她下午二點廿八分進入偵訊室,訊問時間達一小時四十分鐘。

馬陣營指出,從筆錄上來看,吳麗洳的答案是很簡單的「是的」、「沒錯」,但對照錄音光碟,就會發現這些簡單答案,其實都是有問題的,吳麗洳實際回答及意思並不是如此。
例如侯寬仁問吳麗洳,特別費具領後是否要用在「因公使用」的用途?錄音光碟顯示吳麗洳當時回答:「這我不清楚。」侯寬仁不滿意這個答案,對吳麗洳說:「我是從推論、理論來講。」吳麗洳答:「理論上,我們就是因為不知道,其實市長他應該也不知道說有這樣的規定。」
侯寬仁仍不放棄,接著問:「對啦,你只是說市長是事前領或是事後領,這個錢總是要作因公使用,怎麼用是另外一回事,依你的立場,不管事前或事後領,都應該因公使用。」接著筆錄上就記載了吳麗洳回答:「是,沒錯。」律師團認為侯寬仁是在「自問自答」。
侯寬仁又問:「你們相信市長具領特別費後,會做因公的支出,才會核章?」筆錄上記載吳麗洳回答「是的」。但錄音光碟卻顯示,吳麗洳當時說:「我從未想過這樣的問題。」侯寬仁又說:「我是說假設,假設有懷疑(首長沒有因公使用),當然蓋不下去?」吳麗洳答:「其實特別費也沒有講得很明確,所以我們」這時,侯寬仁立刻打斷吳麗洳的談話。
侯寬仁接著表示:「你當然是相信(首長因公使用特別費),才會蓋章。」吳麗洳就說:「對,對。」馬陣營認為,吳麗洳從一開始的答案「從未想過這樣的問題」,後來在侯寬仁一步步誘導下,最後答案變成「對,對」;甚至吳麗洳要談特別費沒有規定很明確,就被侯寬仁打斷制止,侯寬仁顯然誘導訊問,又扭曲吳麗洳的證詞。
侯寬仁在偵訊中,還提到台北市政府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公文,「注意有無在月初尚未發生即先支付(特別費)的情形?」並問吳麗洳:「市長知不知道這份公函?」吳麗洳當時回答:「市長應該沒有看到,公文只到秘書長層級蓋章。」這時候,侯寬仁開始就說:「程序上應該沒有,但口頭有沒有長官向市長報告,就不知道了。」吳麗洳先是複誦侯寬仁的話「…長官有沒有就不知道」,接著立刻澄清:「長官應該是沒有(向市長報告)!」但侯寬仁不理吳麗洳,自己轉向記筆錄的書記官要求記載:「長官有沒有另外跟市長報告,就不知道了!」吳麗洳馬上說:「那麼事務性,可能長官不會向市長報告。」但侯寬仁還是沒有把吳麗洳最後這句話,記載在筆錄裡。
侯寬仁繼續引用這份公文問:「是否市長已經有因公支出的事實發生,才來申請特別費?」筆錄上記載吳麗洳回答「是的」;但錄音內容顯示,她回答:「我都完全忘記了。」吳麗洳並在發現侯寬仁要書記官記載:「是的,他應該是這樣」時,連忙補充一句:「我忘記了」,但這句話還是沒有記在筆錄上。

面對外界的誤解,侯寬仁指出,馬團隊提給供外界的錄音內容應該有疏漏,間接造成錄音內容跟筆錄有所差異。侯寬仁表示,當初訊問吳麗洳,一共有9個問題,但律師團只有掌握到部分錄音內容,其實過程中,還有許多問題,但全被省略,所以律師在比對的過程中才會出現錯誤,也誤會侯寬仁移花接木。

大概便是這麼一回事,我自己昨天跟一位律師朋友稍微談了這麼一件事,當然他的顏色是偏藍的,我請教他,是否證人可以不可以在偵訊筆錄簽名前要求重新聽錄音碟再來簽名的,他答是可以要求,但大概不會有人這麼做吧,在歷經檢察官疲勞性偵訊之後,都會迫不及待想離開偵訊室,還能有心的想對錄音光碟,說不定還惹偵察官不悅,把你當場以有串證之虞,直接聲押。我想也是,其實我是不曉得事實真相如何,只是我的想法是這些偵訊筆錄應該要符合被偵訊者原意,從馬陣營那裡傳出來的資料,很明顯的很多話意都被檢察官故意曲解,根本不是所謂的簡要省略擇要記錄,只能說檢察官的事情大條了,其實以前幾位同事遇上檢察官都有不愉快的經驗,感覺上他們的心態及作為,便是已經編好一段官商勾結的劇本,只欠把主角配角的人名填入該當的位置,令人很不舒服的,我想歷經這個事件可以讓社會大眾對於檢察官的恐懼及應對方式都能有比較正常的認識,倒也不錯,等著看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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