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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這則新聞,心中只覺得誇張,只能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管教兒子 要他學狗爬回家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06/28 07:50 記者彭淵燦新竹縣報導
新竹縣竹北市鬧區,廿五日下午出現一名男童頸套五公分粗、長約五公尺繩索,頂著卅多度高溫,沿街學狗爬行;男童兩膝破皮,滿臉淚痕爬行約兩百公尺,路人不忍,男童父親卻要路人「少管閒事」,說他在管教兒子。路人覺得「太離譜了!」報警,警方把這對父子帶到派出所,邱父堅持自己沒錯,指兒子兩天沒回家,好不容易在網咖找到,「太皮了,不管不行」;社工問男童是否想回家,他說:「一半想回,一半不想,因為回家後會害怕。」社工評估男童沒有立即生命危險,同意父親帶回小孩。
 
男童十八日才自國小畢業,鄰居說,男童父親從事建築業,家境還可以,邱宅距男童被罰狗爬的網咖約一公里。目擊者表示,廿五日下午大約三點四十分,他們發現男童沿著馬路爬行,這條路是市區要道,人車相當多,男童穿著短 T恤、短褲、拖鞋,頂著至少卅度的烈日沿路爬行,「情景驚駭」。男童沿路爬,眼淚一直落,許多人都覺不忍,男童約爬了兩百公尺,一名銀行警衛吳信宗衝過馬路看個究竟,路旁店家圍過來,男童情緒崩潰嚎啕大哭。站在馬路對面、牽著單車「監控」的邱父,見狀快速穿越馬路,走到男童身旁,說他在管教兒子,別管閒事。「你太不人道」、「怎麼把兒子當成狗」有人指責邱父,邱父反駁:「小孩子不聽話。」
 
吳信宗氣不過,打電話向警方報案,竹北派出所警員柯紹鴻趕到,解開男童脖子上的繩子,將父子帶回派出所。邱父說,兒子離家兩天,好不容易在網咖找到,一時氣憤,拿繩子套住兒子脖子,要兒子爬一公里回家。邱父在派出所一直數落兒子,不該蹺家害他「急死了」。邱童一旁哭泣,脖子上有繩子的紅痕,兩處膝蓋烙下兩大黑塊,還有破皮傷痕。
 
社工和邱父溝通,邱母認為可以將小孩管好,社工評估後,才同意男童交父母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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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這名犯錯小孩,心中有何感想?是覺得自己很丟臉,脖子上綁狗鍊,在酷熱的太陽底下,在鬧區的道路眾睽睽下的作狗爬?還是覺得自己爬了快200尺,天氣又熱,膝蓋都磨破了,很痛苦??那你知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檔事?下次會不會因為受到這場鬧劇式的處罰,你會不會改過?
 
如果你是這名父親,自己小孩小學剛畢業,忽然兩天沒回家,不知道跑去那裡?找都找不到,也沒有打電話回來,最後這死囝仔跑去網咖打電動,你暴怒之下會如何處置這小孩?自已管教小孩?怎會鬧上新聞,這個社會是怎樣?沒事情做了嗎?管到我們家務事來囉?只是這算不算家務事?
 
路人認為這父親沒有人道,社工評估這小朋友沒有立即生命危險,便讓父母領回小朋友管教,如此結局,父母行為沒有觸犯兒童福利法嗎?一個小學剛畢業的小朋友,可以流連網咖兩天?(還是他只是剛好去網咖找朋友剛好在那裡被逮)不是深夜時間嚴禁18歲以下小朋友停留網咖??
 
老婆大人常告訴我一件事,休提自己當年讀書是如何輕鬆,須想想今日社會對小朋友的誘惑何其多?對這些志力不強的小朋友,玩樂是多麼容易的事情,讀書又是如何艱苦的事,沒有覺悟的人是如何能夠定下心讀書呢?對這位嚴父,我個人只能提醒他,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小朋友有脫軌行為,父母不是嚴厲責罰便可以糾正,而是該深入探討他脫軌原因所在,想辦法調整小朋友的心態,須知誤入歧途,如果父母沒有用最大關心,愛心,耐心,在第一時間迅速把小朋友拉回來的話,小朋友是極可能在同儕錯誤觀念彼此拉引,越陷越深。適度的處罰,我支持也贊成,但若過度過當的處罰,傷了小朋友的心靈或肉體,讓他關閉了對你的門窗,從此不理睬,那事情反而不可挽回,這該不是父母管教處罰的原意,希望這事件,能有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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