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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劉老三上週宣布中華民國國民每人不論大小,都要發消費券3600元,這陣子變成各媒體追逐焦點,在我來看,這有什麼好追踪的,不過看這行政院的大利多,被他們自己毫無規劃的放話方式,弄得馬上又是批評聲音出籠,實在很頭大,我想還是講講吧,先看新聞,再看我的想法~~
 

消費券怎麼花?選擇多多 
中廣新聞網╱劉映蘭 2008-11-21 13:56  
 
政府明年1月即將發放消費券,現在許多人見面都在討論這3千6百元要怎麼花?網路上有人願意以8、9折的現金收購消費券,也有百貨業者推出先消費、後付券的方式,而大賣場也推出消費券專區;配合業者的促銷活動,例如滿千送百,先消費後付券的方式,業者保證消費者不會侵犯法律問題,而消費券專區也等於以少買多,不過不論如何,還是要視消費者的需要再買,才能真正發揮消費券的價值。
 
消費券還沒發放,不過業者針對829億元的業績大餅已經迫不及待要推出新的促銷方案,京華城率先推出先消費、後付券的方式,等到消費者拿到消費券後可以換現金,但經建會立刻駁斥這樣違法,業者提出解釋,京華城公關周永蓓說:「我們的本意和政府促進消費的美意是不衝突的,因為我們是希望這段時間不要因為發放消費券而造成消費者觀望的態度...等到法令出來,我們再看,但並不會損及消費者權益。」
 
除了有業者推先消費再換現金,也有人在網路上以折扣現金價願意交換消費券,另外還有業者規劃消費券專區。以京華城為例,因為業者現在推出滿千送百的活動,所以如果一家五口消費券總額1萬8千元,就可以獲得1千8百元的禮券,適合現在就有急需的民眾使用,而消費券專區也有大賣場推出以3千6可以買到價值6千元的東西;不過這都需要視消費者的需要而定,如何善用消費券已經成為全民話題。
 
亞洲華爾街日報:馬政府消費券 只為取悅選民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08-11-22 06:00
 
〔編譯羅倩宜/綜合外電報導〕亞洲華爾街日報週五專文指出,馬英九政府的消費券措施,或許意在轉移選民注意力,掩蓋經濟不佳的事實。文中表示,馬總統應透過減稅及制度改革,而不是向納稅人舉債來振興經濟。
 
救經濟  減稅比較好
文章以「每人一百美元,誤導的經濟振興政策」為題指出,台灣想要安然度過經濟危機,執政當局必須能夠分辨政策的優劣,只在眼前取悅選民,對於經濟的未來並沒有好處。消費券只是近期台灣不當政策的其中之一:股市禁止融券放空、九月進場的五千億護盤基金如同虛擲,台灣股市仍然持續崩盤,新政府五二○上台迄今,台股跌幅已經超過五成。
 
消費券  會債留子孫
該文表示,馬英九總統的支持度目前已下跌至二十%左右。在他的帶領下,台灣的經濟成長率持續萎縮,股市跌跌不休。官方雖然表示消費券能夠貢獻明年GDP的零點六四%,但各方對此數字深表疑慮。民眾會用消費券去買本來就要買的民生必需品,多餘的錢則省下來入袋為安。所謂的振興經濟並不切實際。
 
文章指出,馬英九先生必須提出其他更有意義的經濟振興作為,消費券的作法頂多只能對經濟發揮極小的暫時效用,但卻要債留納稅人。更好的方法是透過減稅以及制度改革。世界銀行上個月公布台灣適合經商的全球排名,從去年的五十八名下滑到今年的第六十一名,這就是一個值得改進的方向。
 
外資圈  看衰消費券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灣經濟陷入衰退,政府推出「消費券」來刺激內需;但摩根大通、德意志證券與麥格理證券等外資機構指出,台灣景氣衰退、企業裁員聲四起,消費券對明年經濟幫助將非常有限。摩根大通、麥格理等對台灣明年經濟成長率預測值都維持不變。
 
摩根大通給外資客戶的最新報告指出,台灣經濟成長高度依賴出口,這也是去年成長率超過五%的主因,消費券實際上能帶動的經濟成長乘數效果很少。受到全球景氣衰退影響,台灣經濟實在很難樂觀,台灣明年GDP成長預測值維持零點八%不變。 麥格理證券也認為消費券不易看到具體效果,以當前低迷的經濟情勢,消費券會對現金消費產生替代效果,民眾原本要以現金消費的商品服務會改用消費券來支付,對台灣明年GDP成長率預測維持「負二%」不變。
 
花旗集團台灣首席經濟學家鄭貞茂則表示,現在無法精確預估消費券能夠衝出多少民間消費意願,但只要有消費,或多或少對經濟成長還是正面效果。
 
 

馬:特效藥 只救急
中國時報 / 曾薏蘋/台北報導 2008/11/22
 
消費券是否會發放第二次?馬英九總統昨天表示,消費券只是「救急」的手段,現在是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要對抗不景氣,還需要擴大內需、公共投資和民間消費,真正的振興經濟是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不能把特效藥當營養品吃。馬英九透露,最早正在成形的階段,他就認為消費券可以「不排富」,但是最後拍板定案是他和副總統蕭萬長以及行政院長劉兆玄三人達成共識,「過程不到十分鐘」。
 
有民眾反應消費券不夠用,應該再加碼,馬英九表示:「景氣不好,三千六百元還是滿好用的,不要小看三千六百元的魅力!」他說,四川大地震後,吸掉很多善款,消費券可以捐贈的設計很好,有錢人如果拿到消費券,不想消費,可以捐出去。至於外界質疑,消費券可能會出現收購的問題,馬英九認為,收購的情況應該不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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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給每位國民3600元的消費券,而且不排富,最重要理由是什麼?他要利用這3600元來提升消費意願,而民進黨一再鼓吹要退稅或直接發現金,又跟消費券有什麼關係?這樣說好了,如果你有一張3000元禮券,上面規定限期使用,你會不會在期限前去用掉這張禮券?跟你領到一筆3000元現金,沒有規定什麼時候要用,請問你不會一定去消費,或者你直接先存到銀行再說?
 
消費券的目的在於提升人民消費意願,重點在要人民去消費,馬政府認為人民手邊雖然有錢錢,但現在對未來沒有信心,所以保守心態便不想去消費,利用這消費券可以讓人民走出家門去消費,在使用消費券同時會順手多買一點其他的東西,於是景氣便會好一點~~呵~~所以消費券要讓人使用,才有用,民進黨的退稅或發現金那是沒用的,尤其退稅只退給原先繳稅的人,所以對一些本來便不用繳稅的人可能會沒機會撈到,這嘛~~算了吧
 
再來便是排富,我說過那是為了促進消費意願,基本上所謂的排富先不論公平性,所謂富便是稍有錢者,政府會認為富者會去消費或者貧者會去消費?所以他不是福利政策,他是促進消費目的,所以當然不能排富,想想我們家一年繳8萬元的稅,區區3600元還不到我繳的稅的5%,實在#@%*$,連個排富都可以吵半天,便知道這政府決策力的薄弱。
 
再來是發放方式,我反對用投開票所方式,那會多一筆大量人力花錢沒必要,而且發放消費券會是一段時日,拖欠都對人事成本造成負擔,便用區公所或村里辦公室發放方式即可,反正這些村里辦公室平日只是泡茶看報紙,他們對居民狀況大概都該了解,交由他們發放應該便可以了,只是提升他們辨識證件的水準,免的被有心人士冒領現象發生,但是我敢說冒領事一定會發生,這怎麼辦呢?這個問題不管在那裡都會發生,重點在於證件及是否本人的問題吧
 
另外如何使用?這也是他們在吵的,這方面馬政府一令三改,真是令人頭大,便是一句須有營業登記的營利事業才可以吧,須知這是消費券吶,便是要消費,什麼學費,規費,醫療費都不該算是消費吧,至於那些沒有營利登記的店家也想分食,馬政府一有壓力馬上轉向,真是受不了,講白一點,今天就算不同意他們可以拿收入的消費券去兌換現金,但在期限前這些店家本來便可以自己再去二次或三次消費,其金額及性質跟現金有何不同?政府幹嘛傷這腦筋?實在笨啊?這個道理難嗎?為什麼他們不能堅持營業登記的營利事業才可以,沒有肩膀的官員便是如此。當然如果你不想用,想要捐也可以,那還可以列入所得稅扣除額,我想算是捐贈類吧,杯水車薪減不了多少稅,3600的15%或20%~~算了吧,公益公益
 
對於消費券,看目前政府的做法,他們少了一步很重要的關鍵,便是折價金,我認為要促進消費,最好方式該是一比一的代金方式,譬如你去買2000元的貨品,最多可以用1000元消費券再加自己的現金或信用卡刷另外的1000元,這樣子3600元的消費券,政府預定花去800億的預算,如果用我的方式,便代表可以帶動1600億的商業活動,如果是1:2,那又是2400億的商機了,1:3呢,則是3200億~~一個等同所有商品打5折一個等於打68折吧,便是75折,人民會反對嗎?
 
政府送你3600元,你可以不用,也可以捐公益,本來消費便是天經地義,人民如真的有錢,還是會去用的,便跟百貨公司買萬送百一樣,有折價券在需要時還是會努力去用的,不用白不用。所以我認為政府要把消費券當做折價券的觀念去使用,而不是現金券,這樣做才算是真的有大力道促進消費,但要如此做,便必須有真正營業行為才可以,這也是我何以認為要堅持營業登記的營利事業才可以的前因,而政府便在這1600億或2400億的商機活動可以取得相關營利稅收,在程度可以回沖800億的支出,這也是簡單道理,誰說3600元消費券,政府不能去花點巧思來發揮最大效用的。
 
至於小馬哥說要將消費券直接捐公益,那真是錯誤示範,當然對公益團體而言,該要十分高興等同政府撥一筆預算給他們公益團體,但消費券目的在帶動消費,小馬哥儉樸成性,第一個念頭想到做公益,前陣子弄東弄西買了兩隻皮鞋?多少錢有沒有一萬?想想前阿扁第一家庭女婿一支手錶,一枝名筆,一支手機少錢??唉~~難怪我們經濟不是很好,有這些勤儉的總統,莫怪民間消費意願萎糜~~
 
若你問我,我們會怎麼花這筆錢??呵~~我們一年的消費可不是小筆,常在想雙薪家庭的我們怎會一直存不到錢?唉~~大概不需考慮便一下便用掉了,我兩個小朋友都已經知道且了解消費券的存在了,也已經算好要怎麼花了,可惜啊~~一律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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