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政爭下的黃世銘,雖然被台北地院的檢察官用洩密罪起訴,但我還是支持他...因為如果不支持他,臺灣未來司法還能獨立公正嗎??
總長壞示範 重傷檢察體系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特稿 2013.11.02 02:52 pm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依洩密罪起訴的關鍵,是他將職務上所掌握的機密告訴無關的第三人並附文件,有基層檢察官重批總長的行為形同「賣案子」,「他可以賣,我們小檢察官為何不行?」黃的作法,是檢察官嚴守偵查不公開的壞示範。
黃世銘被控洩密,洩密的對象是總統馬英九,但馬英九卻以偵查中的機密作為處分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黨紀開鍘依據,馬以總統身分接收訊息,卻以黨主席之姿利用訊息,資料提供者,自是黃世銘。
從檢察官職業倫理而論,檢察官依照檢察一體的原則,並非絕對不能向上陳報偵查中案件,本案特偵組關係人鄭深元檢察官可向他的組長楊榮宗報告,楊榮宗也可以向他的檢察總長報告,但報告的分寸應到此為止。
同理,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可以向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報告,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可以向最高檢檢察總長報告,獨檢察總長就是不能再向上陳報,包括對檢察行政有督導權的法務部長也不可以,原因無他,制度使然。
檢察總長踰越分際,向馬總統說明關說案並提示通聯紀錄、監聽譯文,如果成理也合法,那麼每一個檢察官是否也可以將偵查中的案件對外洩露,讓有心人拿去利用?如此一來,檢察官的公信力何在?
基層檢察官說,黃世銘身為檢察總長,被刑事起訴還表示要等到一審判決有罪才下台,缺乏勇氣與人格,他估計黃世銘最快下周移審後,台北地院最快本月底才開庭,加上法官要閱卷的時程,接著就快要過年,到時黃世銘的任期也差不多要屆滿。
黃世銘的去留,無關台北地檢署對他涉案情節的法律認定,但檢察總長被指控洩密,對整個檢察體系卻有極嚴重的殺傷力,黃世銘此時該考慮的是個人利益與司法公信力何者為重,並適時做出明智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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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請不動 立委要踢館
中時電子報作者 唐筱恬╱台北報導 2013年11月8日 上午5:30
國會監聽調閱小組昨天第二次開會,檢察總長黃世銘祭出《法院組織法》、大法官釋憲,不來立院備詢也拒絕提供特偵組資料,藍綠立委看了氣炸,紛紛要法務部長羅瑩雪「硬起來!」結果羅瑩雪致電黃也請不動。最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另闢戰場,將帶隊到特偵組親自「踢館」調閱資料。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痛批,「黃世銘是藐視國會」,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更提案,黃世銘自行以違憲之虞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並行使抵抗權,顯然藐視國會,建議黃世銘下台。立法院司委會處理該提案時,藍委突然都離席,在場僅剩藍委呂學樟1人也沒投票,最後火速通過該決議。
國會調閱專案小組昨邀請黃世銘列席報告,並要求法務部等相關單位提供特偵組卷宗、黃世銘上任後與總統馬英九通聯紀錄等資料,結果黃世銘不來立院,連羅瑩雪親自致電,黃世銘都請羅轉告立院,「有重要的事情在身」,會以書面回覆缺席理由,徒留羅瑩雪一人在立院唱獨角戲。
羅瑩雪解釋,她也是昨天才知道黃世銘不來,黃世銘認為除了預算案、法律案,沒有依法來調查小組備詢的義務,而且卷宗在監察院,對於立法院有無權力調閱「獨立機關」特偵組的文件有《憲法》疑義,他可能還會聲請大法官釋憲。
對於黃世銘不甩立院,連執政黨立委都搖頭看不下去。國民黨大黨鞭林鴻池發言指,「什麼理由不來要講清楚!」如果黃世銘認為不需要來、資料在監察院、調閱通聯資料違反《個資法》等,都應當面來立法院說清楚。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也痛批,法務部明明發函請特偵組提供資料,特偵組身為下級單位,居然對長官公文置之不理,「哪有下屬這麼傲慢?」主席吳宜臻火大痛罵,「賴皮總長、一皮無難事」,給行政機關做了最壞的示範。
最後司委會繼續討論運作方式,為避免特偵組一再拖延文件,吳宜臻提議主動出擊,擇期到最高檢察署查訪,請最高檢察署在現場準備好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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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側錄電話 黃世銘又挨轟
聯合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3.11.06 03:04 am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昨天公布,檢察總長黃世銘前天被立法院委員會麥克風錄到的通話內容,黃要求特偵組檢察官幫忙蒐集相關資料,還要檢察官寄到他私人信箱。邱議瑩質疑黃世銘「公器私用」,利用下屬打官司。對此,江揆說,黃世銘因接受監察院、地檢署、檢評會等調查,要求屬下把原始檔寄給他過濾,做為被偵訊之用,「滿理所當然的」。
邱議瑩指出,她公布的錄影帶是由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側錄下來,背景為十一月四日司法委員會休息時間的螢幕畫面。根據錄影帶背景音,可聽見黃世銘撥電話給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要求張通知幫「這個案子」寫過資料的楊榮宗、郭永發、李鴻維、蔡鴻仁和柯宜汾等人,把各自寫過的檔案,彙整到黃世銘的私人隨身碟。
她也說,黃世銘交代張進豐,這些資料包括給馬英九總統的報告、先前整理好的外界質疑各點,及移送監察院、移送檢評會報告等等資料。
黃世銘還說,「這是要給律師的,有些不能給他看,我再來過濾一下」、「我現在要仔細來過濾,有些要可以給律師的,我再把它列印」。
邱議瑩指出,黃世銘「死皮賴臉」堅決不下台,正是因為有這批檢察官在幫他打官司,黃世銘利用「他的特偵組」做資料蒐集的工作,等於是率領特偵組在對付地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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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柯建銘因為刑案官司先找高檢署陳守煌檢察長,再依陳守煌的建議拜託王金平去找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關心柯建銘的個案,因為特偵組掛線監聽柯建銘聽到這方面對話,進而偵辦,最後因為沒有查到對價關係,而立委關說也不構成犯罪,所以簽結不起訴,結果黃世銘因為事涉國會議長,選擇在未結案前向總統報告案情...檢察官認為構成洩密罪...
其實真是好笑的一個案子,我看到這群立委因為洩密罪群起攻擊黃世銘,彷彿這罪刑是滔天大罪,但是想想我們平日多少犯罪新聞報導,犯罪過程內容詳盡,這難道媒體記者比檢察官還利害,都可以調查出來這樣的事情?想也知道還不是檢察官餵的資料,這不便是洩密罪?那為什麼沒人管這件事?
我自己推測黃世銘的心態,大概是想請示馬英九後續要不要公布,還是因為沒有實證便乾脆算了,這部分便算是公認司法鐵漢,鐵面無私的黃世銘也會選擇先跟總統報告,如果總統指示不揭發,也許今天便沒有王金平的政治風波了,可是馬英九沒如此想法,反而運用了奇怪的程序,想要藉此逼王金平下台,結果誤判情勢,搞的如此滿頭包,馬英九自己有沒有想過,何以民眾不介意王金平的關說??反而似乎同情不金平的處境??
司法是我們國家治安的保障,一直以來我對司法制度及人員素質<擔當及能力>評價甚低,因為在我心目中,司法是會因為政治因素而轉彎縮的,檢察總長本來便有任期保障,好讓他全心全力,沒有後顧之憂,糾舉重大犯罪,特偵組是要辦總統/五院院長等高官人物,卻因為一件小小洩密罪遭受追訴?不去注意柯建銘/王金平的司法關說影響司法風紀,這是一個怎麼樣的比例原則??
身為中華民國總統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面對黃世銘的困境,卻從來不願出來挺他,他的心理大概又認為總統高度不能干涉個案,而黃世銘也確實有做錯事,自己自然不能講話,也不能指揮自己執政黨立委來護衛黃世銘,因為自己是總統啊??如果馬英九真的還如此想?那他自己民意支持度如此低迷,也不是寃枉的,還是搞不懂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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